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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要求新建城区必须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网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06-20 15:34:19 | 浏览:14604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昨日,山东省办公厅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市切实做好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文件要求,新建城区须建雨污分流排水管网,旧城区改造、小区连片开发等建设项目的雨污分流管网系统要与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在此基础上,再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排蓄结合、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根据要求,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的重点地段雨水管道设计的暴雨重现期大于2年一遇标准,河道防洪标准达到50-100年一遇标准;其他城市重点地段雨水管道设计的暴雨重现期大于1年一遇标准,河道防洪达到20-50年一遇标准。所有城市排涝泵站大于10年一遇标准,河道排涝大于20年一遇标准。



    来源:http://www.zgszjs.com/news/bencandy.php?fid=54&id=7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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