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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生活垃圾转运设备公开招标采购的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2-06 17:06:12 | 浏览:1195次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作者: ]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生活垃圾转运设备项目(项目编号:HKGP2012-14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竭诚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内容

  1、货物内容:生活垃圾转运设备一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1,860,000.00 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满足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获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适用于非生产厂家投标);
  2.2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备查);
  2.3投标产品须通过3C认证;
  2.4 投标产品的垃圾转运车、垃圾钢丝牵引机构须通过国家工信和信息化部免征公告及免征目录;
  2.5投标人在海口市内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维修点(投标人自有机构、授权单位或合作单位均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等事项

   1、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1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1.3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12月6日至2012年12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3、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含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
   4、邮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汇150元至指定账户,同时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E-MAIL或QQ列明,连同付款单据、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传真至0898-68723984,(汇款单上须注明付款单位名称,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包号),经核查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未按要求发送传真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5、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投标人的公司名称须一致,否则自行承担投标无效的风险。
  6、没有在本中心进行采购文件购买登记(以收款凭证为准)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7、邮购采购文件及提交投标保证金帐户资料: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开户行地址:海口市海甸岛和平大道15-8号海名轩首层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7上午9:30(北京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上发布。

  采购单位: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 海口行政中心15号楼北楼4楼4022
  联 系 人:何处长
  联系电话:0898- 6872352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09室        
  邮政编码:570000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人:何佳亮、陶勇
  电 话:(0898)68722818、6872398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萌
  电 话:(0898)68723985
  传 真:(0898)68723984

                 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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