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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2-06 17:01:54
| 浏览:1378次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作者: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23ZZFG0524JO,采购表编号:经建-2012-19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12月6日起至2012年12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12月26日15时00 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 年12月26日15时00 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524元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采购人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60-88361935;电话:0760- 88225316;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编:528400;邮编:528400;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注:本账号仅用于接受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递交,中标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立的账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2年12月6日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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