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企业AAA级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启动 • • 2018年企业AAA级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启动 •
找资讯

TOP
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2-06 17:01:54 | 浏览:1378次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作者: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山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23ZZFG0524JO,采购表编号:经建-2012-19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内容:法律顾问服务;
  2. 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2年12月6日至2012年12月12日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 具有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性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资格;
  3. 在中山市的固定服务机构必须具有10名以上执业律师,其中最少有3名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4. 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 (以上内容以中山市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中山市固定服务机构执业律师人数及执业经验、有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书面证明原件为准。)
  6. 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12月6日起至2012年12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12月26日15时00 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 年12月26日15时00 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524元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小姐采购人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60-88361935;电话:0760- 88225316;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编:528400;邮编:528400;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注:本账号仅用于接受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递交,中标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在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开立的账户。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2年12月6日
】 【打印】【繁体】 【投稿】 【关闭】【评论】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评论
称呼:
验证码: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