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长春永安电动厂小区环境改造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电动厂小区环境改造绿化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安电动厂小区环境改造绿化工程 2.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3工程地点:永安电动小区内。 2.4计划工期:2013年3月1日开工,2013年4月30日竣工,工期60日。 2.5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外埠投标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0月26日至2012 年11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30 分至_11 时30 分,下午_13 时30 分至16_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5000元 六、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交通宾馆8楼 联系电话(传真):15843081006 联系 人:陈洪彦 金琳 相关新闻
评论
|
![]() ![]()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