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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江事件再思考:应加紧建设城市备用水源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08-01 11:40:19
| 浏览:1729次 | 来源:四川日报 | 作者: ]
◎8月1日,经四川和重庆有关专家共同监测认定,四川涪江水质达标出境,川渝饮用水安全放心。
◎涪江锰污染事件后,对于环境突发事件的深度反思和再认识,显得迫切而重要。 8月1日,经四川和重庆有关专家共同监测认定,四川涪江水质达标出境,川渝饮用水安全放心,涪江锰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告一段落。当涪江沿岸百姓又喝上安全的饮用水,应急处置人员大松一口气。 然而,关于此次污染事件的各种思索,仍在继续,并广为传播。 如果对灾害的预估再充分一些,污染事件能否避免?如果城市备用水源充足,群众抢水的尴尬或可避免?如何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涪江锰污染事件后,对于环境突发事件的深度反思和再认识,显得迫切而重要。 关于事故预防 环境风险标准要提高 7月29日,省委党校副校长、主攻公共危机管理的刘毅教授,正为市州环保局领导进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突发的涪江锰污染事件,成 了这次培训最鲜活的案例。 “绵阳从发布到解除水污染警报,前后仅三天,水污染最终控制在省内,有关部门应急处置的效率值得肯定。”但刘毅认为,污染事件也暴露出社会防灾意识的薄弱之处。 回首去年 “8·13”特大泥石流灾害,几十万干部群众及时科学避险,无人员伤亡。同样,今年7月21日晚,岷江电解锰厂安全员刘应发一听见泥石流的嘶吼,就和工友狂奔下山通知厂区员工转移。“企业和群众对与生命直接相关的灾害,避灾意识是充分的,但科学防范环境污染风险,认识还不多。各位还需对企业对群众多宣传、多准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刘毅对参加培训的环保局长们说。 8月1日,记者连线岷江电解锰厂董事长谢材君,他坦承:突发的泥石流已超出了应急预案的应对范围。“这么大的泥石流,我们这里的老人都没见过。泥石流堵塞泄洪道,河流改道才冲到渣坝上。”谢材君表示,岷江电解锰厂开采锰矿采取了一些环境污染防范措施,比如防渗漏处理,采用洞采不露采,远离河道建渣坝等,但在特大泥石流面前仍不管用。“我们要修永久性拦挡坝,全面完善应急预案。”谢材君说。 据省环保厅有关人士透露,岷江电解锰厂2003年迁建作环评时,考虑到了企业对周围群众健康的影响和防范常规自然灾害。但刘毅认为,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的现状,对环境风险防范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企业的选址、环评标准的制定以及防范措施上,应给予更全面的考虑,灾害多发区应慎建可能造成污染的企业。
与此同时,也有阿坝网友在“喊冤”:上游只保护环境不需要发展吗?发展的资金又从何而来?省环保厅有关人士认为,上下游都需要发展,但上游为保护环境而做出的牺牲应得到相应补偿。“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能有效减少污染企业在生态敏感区建设。” 与各方沟通越早越主动 涪江锰污染事件发生后,从上游阿坝到下游的绵阳、遂宁均受影响,连重庆市也作了“以防万一”的应急准备。 7月26日,涪江绵阳段检测到锰与氨氮超标,省环保厅副厅长杨雪鸿下午赶到绵阳指挥应急工作,沿江布置了17个监测断面开展加密监测,27日凌晨4点确认涪江水质异常。7月27日一早,省政府特别工作组抵达绵阳,责成阿坝、绵阳和遂宁立即建立联合协调机制。 在“等天下雨”、“水库放水”、“化学处理”等不同处置意见产生后,省环保厅厅长姜晓亭致电杨雪鸿,务必坚持水库放水稀释超标物质的处置意见,省政府工作组果断采纳了省环保厅的意见。7月28日,经武都水库放水稀释,涪江锰污染情况明显减轻。7月30日,省环保厅通知重庆市派监测人员到遂宁共同监测涪江水质。7月31日,川渝专家共同监测认定,四川涪江水质达标出境。 “污染发生后,如上下游城市不及时沟通,就可能让下游城市错过最有利的处置时机。”在刘毅看来,阿坝、绵阳、遂宁、重庆等上下游城市始终及时互通信息,在省政府工作组指导下科学处置,并实施川渝合作共同监测,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涪江水质达标出境,值得赞赏。 但在政府与公众的有效沟通上,一些群众仍有疑虑。“7月21日矿渣就流入涪江,为何26日才公布消息?”绵阳市环保局表示,虽然7月22日就了解到矿渣入江并立即组织监测,但25日才首次监测到水质异常。 政府什么时候该向公众公布情况?该说些什么?刘毅近年来仔细研判了松花江污染事件、上海静安区教师公寓大火等事件的危机处理案例,在他看来:“越早说越主动。”在上海市有关领导反思静安区教师公寓大火的应急处置方案后,得出了应“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结论。 刘毅认为,得知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不应怀有“也许不会造成污染”的侥幸心理,应及时告知公众事实,并通报政府正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政府公告后,群众不会再听信不实消息,也不会盲目恐慌。”刘毅表示,随着公众对知情权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应相信公众的是非判断能力,而能否及时有效地与公众沟通,将影响公众对政府危机处理能力的评判。 此次指挥环境应急,杨雪鸿也深有体会。“发生重大污染事件后,千万不能怀有‘能压就压,压不住再报’的心理。当地环保部门对上级环保部门要‘边出事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只要及时上报,就有可能成功处置,拖延上报就可能出大事。” 关于水源建设 城市备用水源应加紧建设 绵阳市7月26日发布水污染警报后,由于未能启动备用水源,全市矿泉水被群众一抢而空,尽管各级政府全力调运饮用水,仍有不少群众提着塑料桶、温水瓶四处找水。城市缺乏备用水源的窘境,在这次环境突发事件中凸显出来。 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我省21个市州的市府或州府所在地,大部分沿江而建,一旦主水源受污染,水井(地下水)不足以保证供水,都需要备用水源。虽然21个市州都已将第二水源建设纳入规划,但目前仅有南充、乐山等市已建成可使用的备用水源。成都已基本选定崇州市文锦江作为备用水源,但仍在规划论证阶段。8月1日,绵阳市决定将涪江区吴家镇的燕儿河水库建设为第二水源。 “涪江锰污染事件,提醒我们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应未雨绸缪,目前也有很好的政策机遇。”省水利厅规划计划处一高级工程师介绍,今年中央和四川省都把加快水利建设放在突出位置,重点之一就是水源建设;去年西南五省发生旱情,省水利厅也安排了一批重点水源工程,近几年我省城市备用水源建设有望加快。 在刘毅看来,应未雨绸缪的不仅是备用水源建设,防范水污染不是一个城市的事,应在整个水系作通盘考虑。四川的岷江、沱江、嘉陵江等五大水系,每个水系的沿线城市都应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并制定联合应急预案。“2005年松花江污染事件后,黑龙江和吉林等省就建立了跨省的松花江联合应急机制,值得借鉴。” “沿河企业也应不断加强灾害应急演练,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应急经验并补充进应急预案。”刘毅认为。记者 刘宇男 桑清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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