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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绿荫计划”:两年内7成县市道路建林荫路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05-23 16:51:22
| 浏览:1415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什么!35℃!”前几天还长袖加外套,近两日只能短裙加凉鞋,气温一高,长沙人不淡定了。别急,“绿荫行动”来了。
5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向全省发布《关于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预计到2015年,全省县以上城市林荫道路的比例超过70%,林荫广场和停车场比例超过60%,林荫小区和庭院的比例超过50%。同时,全面推进立体绿化及江河湖岸绿化、山体和水系生态修复保护。 绿荫行动实施情况纳入政府考核 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城市绿荫行动“六大工程”,即城市林荫道路建设、公园和广场林荫景观建设、单位庭院小区绿化建设、林荫停车场建设、立体绿化建设及山体和水系生态修复建设工程。 通知指出,省政府办公厅将成立湖南省城市绿荫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地要建立城市绿荫行动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职能和责任,制定实施城市绿荫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表示,各地城市绿荫行动实施情况将纳入当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内容,林荫道路推广率、林荫停车场推广率、立体绿化推广率等指标将纳入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评价指标体系。 停车场夏季庇荫面积应大于50% “先让车子吹一吹,我出去喘口气。”夏季,有车族们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上班时将车停在户外,中午准备开车去吃饭时,有种“如临烤箱”的感觉。 “新建停车场及现有停车场的改造应以种植高大庇荫乔木为主,夏季庇荫面积应大于停车场面积的50%。”通知在加强停车场绿化方面,对建设林荫停车场提出了量化要求。 通知要求,绿荫停车场所可采用树阵式、乔灌式、棚架式及上述三种方式综合栽植,并应种植隔离防护绿带;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坚持生态化原则,新建和改建的停车场应尽量运用耐踩踏草地、植草格、嵌草砖及其他透水透气材料铺装地面,减少硬质铺装使用比例。 6层或18米以下建筑建“空中花园” 通知还在道路绿化、公园游园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和立体绿化方面进行部署。其中,通知要求大力推广立体绿化,丰富城市景观空间,“6层或18米以下城市新建建筑应实施屋顶绿化工程,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在道路绿化方面,要求道路绿化带应根据不同区域和位置进行植物配置,做到一路一景。绿化植物以冠大荫浓的乔木为主,行道树优先选用悬铃木、栾树、樟树等。
在公园游园绿化方面,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对公园绿地建设和现有公园改造升级。同时,城市绿化广场应力争绿化覆盖率达70%以上。预计到2015年湖南全省县以上城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将达到9平方米,其中旧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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