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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平均54.8%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0-19 10:29:59
| 浏览:1197次 | 来源:苏州日报 | 作者: ]
苏报讯 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政协重点提案督办活动中获悉,随着近年来我市加大建设投入,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得到提升。数据显示,我市累计完成1301个规划保护点和自然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受益户数近24万户,完成投资15.13亿元。按规划保留区户数计算,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平均为54.8%,其中太湖一级保护区为77.7%,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区为75.4%,其他地区为50%。
在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农工党苏州市委员会的一份集体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针对当前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完善管网”与“管理与监督”等方面的缺失问题,提出我市要建立健全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制度等具体意见。在昨天开展的这份提案的重点督办活动中,市政协提案委邀请提案者与提案的主办、协办方面对面交流,了解提案办理进展。 截至目前,全市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100座。2011年度,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共处理污水7亿吨,其中生活污水5.2亿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平均为94%,各市、区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平均96.5%,镇(街道)为87%。据了解,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苏州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98%,建制镇达9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其中太湖、阳澄湖保护区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 市政协副主席金海龙参加督办活动。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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