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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路灯所8000万路灯采购项目未公开招标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03-21 11:34:24
| 浏览:1507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审计局近日一口气公布11项审计结果,市财政局、市慈善会、路灯所以及黄埔区等部门暴露出不少问题。其中对2011年城区路灯及“光亮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显示,相关项目存在原材料采购、委托劳务服务未公开招标,电费结余款未按规定上缴等问题,涉及金额高达8000万元。
广州市审计局的审计结果显示,2011年城区路灯及“光亮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存在原材料采购、委托劳务服务没有公开招标,电费结余款未按规定上缴市财政等问题,涉及金额高达8000万元。 广州市路灯所主要负责对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的市政路灯、“城中村”路灯及“光亮工程”的管理、更新改造和日常维护。管辖路灯18.4万盏,线路长1.4万公里,市级“光亮工程”35万盏。 审计报告指出,路灯所向17家公司采购路灯及“光亮工程”的日常维护原材料,金额合计3963.3万元;委托5家公司承担路灯及“光亮工程”的维修、巡查和防盗等劳务服务,金额合计3960.6万元;以上项目均没有公开招标。此外,路灯所在2009年前收到市财政拨付路灯电费,至2011年末结余款275.2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市财政。 据悉,路灯所已将后续的原材料采购、委托劳务服务纳入广州供电局的“阳光”招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标。路灯所方面表示,在审计期间已将路灯电费结余款275.2万元上缴市财政。 另宗“罪” 市财政局: 12亿资金躺国库“睡”两年 财政没用完的12亿元,不及时清理,而是留在国库“睡大觉”超过两年。市审计局近日公布市财政局2011年财政总决算审计结果显示,至2011年12月末,市财政局未按规定收回未使用完的2004至2009年列支转暂存资金超12亿元。市审计局已要求财政局对上述资金进行清理,收回不需支出的资金。
审计报告介绍,目前,财局已清理收回9.5亿元,经政府同意后,已把这些资金安排用于其他急需项目。(南方都市报)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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