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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严禁违法干预工程建设 不得强行压工期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1-23 17:14:06
| 浏览:1425次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作者: ]
政府部门监管职责不明确、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资金管理使用混乱、施工监理不严格、安全责任不落实……建筑市场管理领域问题频发,亟待解决。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严禁政府违法干预工程建设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发承包交易量急剧增加。但是,与之伴随的,是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干部违法插手工程建设。对此,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实施活动实行地区、部门限制或者非法干涉的,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行政许可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许可证应向社会公示
“暗箱操作”,为人诟病。针对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征求意见稿规定,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内容应当与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一致,并在施工现场向社会公众公示。 鼓励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项目怎么建?资金管理是关键。可是,部分政府投资工程严重超预算屡有发生。根据征求意见稿,政府投资工程未取得投资部门投资计划和财政部门拨款证明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同时,国家鼓励建设单位推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 建设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肢解发包、违法分包、偷工减料、压缩工期……施工监管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致使“危房”频现。对此,征求意见稿规定,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要求承包单位将已经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指定单位。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发包给两个以上单位;分包工程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其他单位不得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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