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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 编辑:admin | 时间:2022-02-21 08:51:15
| 浏览:6892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第一章 前 言 市政地下管网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经过多年的建设积累,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已形成一定规模,截至2020年底,全区累计建成污水管网1.03万公里、雨水管网1.03万公里,供水管网3.2万公里,燃气管网1.22万公里,地下综合管廊151公里。但从总体上看,全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仍滞后于城市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集约高效建设,强化管理,保障城市地下管线运营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结合全区实际,编制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本次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在深入总结分析全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现状情况和未来发展环境的基础上,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发展的基本思路和规划原则,合理确定“十四五”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提出保障措施和政策建议,为“十四五”市政地下管网建设工程的落实提供支撑。对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巩固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和重大现实意义。 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规划包含全区所有设区市、县级市和县城(14个设区市,10个县级市,60个县城)的供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燃气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等五类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不包含其他地下管线。 第二章 规划背景及依据 一、规划背景 市政地下管网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城市发展中需要治理的突出问题之一,对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明确指出:“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规划、后建设,科学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等规划,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将管网漏失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显著降低管网事故率,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体系,使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水平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应急防灾能力大幅提升”。 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论断,并指出“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我国城市建设的宗旨、主体、重心和目标,深刻阐明了我国城市建设的方向和建设理念。要坚持从群众需求和城市治理突出问题出发,把分散式信息系统整合起来。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保障城市地下管网运营安全,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国家层面陆续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等文件,2019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100号),2020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提出各地有关部门要系统总结近年来在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和综合管廊建设方面的经验,从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科学治理等方面统筹发力,统筹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大力推进“马路拉链”治理,建立健全占道挖掘审批和计划管理、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等相关配套政策,强化监督引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利用水平。 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强调,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凝心聚力、担当实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推动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新作为,在推动绿色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上彰显新担当,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作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基础支撑,必须准确把握新时期城市发展新形势与新要求,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依托国家重要战略政策指向,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加快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打造坚实基础。 二、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 (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 (四)《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64号) (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工作指南——供水管网漏损管控体系构建(试行)的通知》(建办城〔2017〕64号) (八)《住房城乡建设部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工作指南——供水管网漏损管控体系构建(试行)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 (九)《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100号)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14〕47号) (十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 (十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827号) (十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的函》(建办城函〔2021〕208号) (十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363号) (十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 (十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燃气发展规划(2020-2030年)》 (十七)《广西各市、县2015-2020年建设统计年报》 (十八)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 第三章 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发展基本情况 一、地下供水管网建设发展基本情况 (一)地下供水管网建设成就 1.供水管网系统日趋完善,供水安全显著提高。全区各部门在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方面加强协作,针对扩大公共供水范围、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目前全区供水能力不断增强,服务人口不断增多,与中东部地区服务水平的差异进一步缩小。 2.城市供水普及率稳步提升。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公共供水总量达到218664万立方米,人均日生活用水量235升,其中,设市城市年公共供水总量达到175372万立方米,县城年公共供水总量达到43292万立方米,分别较2015年增加29.5%和5.9%。全区公共供水普及率98.48%,在全国排名第15位。其中,设市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8.71%,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8.4%,较2015年分别增加1.21%,7.73%。其中,南宁市、柳州市、防城港市、贵港市等多个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9.8%以上,71%的设市城市和76%的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大于98%。 3.供水管网建设逐步加快。全区已建成供水管道总长31962公里,供水管道建设长度在全国排名第15位,处于中上游水平。其中,设市城市已建成供水管道总长度22961公里。县城已建成供水管道总长度9001公里,分别较2015年增加46.1%和32.6%。全区供水管道配建密度达到13.98公里/平方公里,其中,设市城市供水管道配建密度达到13.4公里/平方公里,县城供水管道配建密度达到15.0公里/平方公里,分别较2015年增加7.5%、3.3%和19.9%。其中,南宁市、桂林市、北海市、贺州市、来宾市、东兴市和凭祥市城市供水管道配建密度达到1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58%的设市城市供水管道配建密度达到12公里/平方公里以上,63%的县城供水管道配建密度达到10公里/平方公里以上。 4.供水管网漏损率逐年降低。全区年公共漏损水量26875万立方米,设市城市供水管网的平均漏损率为12%,县城供水管网的平均漏损率为12.6%。其中,63%的城市和40%的县城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2%。 5.二次供水能力日趋增强。全区用水户数达到4638498户,较2015年增加28.7%,其中二次供水服务用户为666994户,占总供水用户的14.4%。设市城市二次供水服务用户为570315户,占城市供水用户的17.9%;县城二次供水服务用户为96679户,占县城供水用户的6.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设施老化,改建速度滞后。全区各市、县老城区部分供水管网管径较小,使用年限较长,材质落后,锈蚀严重,存在大量漏损点,各市、县多地老旧小区存在不符合要求的老旧水表。南宁市、柳州市、百色市、崇左市和荔浦市等部分城市漏损率超过12%,西林县、凤山县、浦北县等33个县城漏损率超过12%,最高漏损率达到17%。水资源及能耗浪费较大。 2.安全韧性不足,综合能效偏低。随着城市发展人口增多,城市用水量增加,管道材质老旧落后,不能满足供水管网稳定运行的要求,导致城市供水管网不仅漏损率较高且爆管问题多发,存在供水安全隐患。目前,水厂出厂供水压力大多维持在0.30-0.42MPa,为维持管网稳定运行,供水企业无法提升供水压力,导致部分城市及县城建成区的部分区域存在供水水压不足现象。 3.投入不够,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市政供水管网供需矛盾缺口大仍是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矛盾,较长一段时期内全区供水管网的建设投入低于合理水平,“十三五”时期投入总量有了较大增长,但各市、县市政管网投资占基础设施投资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仍比较低。市政管网基础设施服务需求持续扩大,服务标准及要求不断提高,市政供水管网总量不足,影响和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 4.二次供水存在安全隐患,缺乏统一监管机制。目前,全区城镇二次供水水质情况状态堪忧,二次供水许可证办证率仅占68.5%,设施周围环境状况良好的仅占62.9%,对水池(箱)定期清洁消毒的不到90%,对水质按规定监测的仅占35.1%,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和对相应知识培训的仅占82%,无负压变频供水设施安装率不到20%。二次供水硬件设施历史欠账多,部分存在消防水池与生活饮用水水池共用,水箱材质不合格,进水管及排污管距离过近等问题。缺乏建、管、护联合机制,管理职责不清,违法成本低,部门间信息不通畅,未形成合力。 5.供水管网体系智能化不足,缺乏监测调度。现状管网在线监测点较少,无法实时监测城市居民用水点的供水压力变化,城市供水智能控制及监测能力欠缺,缺乏优化调度的基础,节能优化程度低。末端用水点缺少水质安全实时监测,存在供水安全隐患。 6.城市节水措施不完善。目前节水措施使用程度不高,节水设备的安装程度较低,存在浪费水资源现象。 二、地下污水管网建设发展基本情况 (一)地下污水管网建设成就。 1.城市污水管网系统日趋完善。全区各部门多方协作,稳步推进提质增效、清污分离、完善污水收集系统等方面工作,全区污水处理效率逐步提高,污水收集能力不断增强,服务城区面积稳步增加。 2.城镇污水收集能力不断提升。2020年全区污水处理总量达到189301万立方米,同比上一年增加10.82%。其中,设市城市年污水处理总量为153877万立方米,县城污水处理总量为35424万立方米,分别同比上一年增加11.91%和6.29%。 3.污水管道建设逐步加快,水环境显著改善。全区已建成污水管道总长度10345公里,在全国排名第17位,处于中上游水平,较2015年增加87.2%,占全区排水(包括雨水、污水及合流管网)管网总长度的37.5%。其中,设市城市已建成污水管道总长度6764公里,较2015年增加117%;全区县城已建成污水管道总长度3581公里,较2015年增加48%。设市城市污水管网的建设速度快于县城城区的建设速度。 4.污水管网密度日益增大。全区污水管道密度达到4.5公里/平方公里,较2015年增加55.2%。设市城市建成区污水管道密度达到4.3公里/平方公里,较2015年增加33%;县城建成区由于道路密度较大,污水管道密度达到6.4公里/平方公里,较2015年增加31%。其中,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来宾市、崇左市等8个城市建成区污水管道密度超过5公里/平方公里,13个设市城市的污水管道密度超过4.5公里/平方公里,42个县城建成区污水管道密度超过3.5公里/平方公里。全区排水管道密度在全国排名第11位,处于中上游水平。 5.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底,全区所有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整治全区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67段,总长度约160公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污水管网建设与城市建设速度不匹配。污水管网及污水设施建设及扩容滞后于城市发展,滞后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影响污水收集系统的有效形成。新建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跟不上道路建设进度,未能及时联网排至污水处理厂,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较低。部分城市排水管道建设密度出现负增长,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荔浦市、靖西市等几个城市建成区排水管道建设密度均有不同程度的负增长,存在一定的污水管网建设与城区建设速度不匹配的问题。 2.清污分离水平偏低,污水收集处理效率较低。全区收集污水量超过排放总量,截污方式不够合理,部分地下水、河水、雨水由破损管道或截流系统接入污水处理系统,清污分离程度较低,污水收集效率低,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污染物浓度偏低,处理效率不高,浪费处理能耗。目前据统计,全区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超过100mg/L的仅有11座,小于50mg/L的约占全区污水处理厂的54%。 3.污水管网建设不均衡,错混接问题较突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均衡,各市、县新城区建设较快,污水管网覆盖率较高,污水收集程度较高,而城市周边区域及城中村区域的污水管网建设程度远低于中心城区,污水管网现状摸排不足,特别是老城区、城中村等区域。城中村因为缺乏城市市政道路配套,污水管网很难建设,存在隐蔽污水直排口。城市周边区域、城中村区域与中心城区过渡区域污水管道及雨水管道错混接现象较突出。 4.老旧污水管网修补缺口大。老旧污水管网建设水平偏低,各市、县老城区部分老旧污水管网管径较小,建设年代较久远,破损较多,多存在淤积、漏损问题,运行状态不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排水需求。 5.合流管网占比较大,截流倍数较低。部分城市老旧城区、城中村合流管网占比较大,雨污分流比率低,如柳州市区,建成区合流管网1369公里,合流管网占排水(包括雨水、污水及合流管网)管网总长度的68%;梧州市、玉林市、河池市、荔浦市、北流市、东兴市等合流管网占比均大于40%。老旧城区及城中村尚有大量的合流管网,部分已建有截留设施,但合流排水管网的截流倍数较低,尚存在污染水环境的隐患。 三、地下雨水管网建设发展基本情况 (一)地下雨水管网建设成就 1.城市雨水管网系统日趋完善,城市防内涝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区各部门针对城市内涝、管网淤积破损等主要问题,加快推进雨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工作,雨水系统泄洪蓄洪能力不断增强,服务城区面积稳步增加,全区防内涝能力进一步提高。 2.雨水管网建设逐步加快,系统承载力逐渐增强。截至2020年,全区已建成雨水管网总长度10261公里,占全区排水(包括雨水、污水及合流管)管网总长度的37.2%,较2015年增加122%。其中,设市城市已建成雨水管网总长度7934公里,较2015年增加126%;县城已建成雨水管网总长度2328公里,较2015年增加110%。设市城市及县城的雨水管网日趋完善。各市、县新建排水管网主要以雨污分流管渠为主,部分设市城市合流管网已进行分流改建。 3.城市雨水管网密度日益增大。全区建成区雨水管网密度达到3.8公里/平方公里,其中,设市城市建成区雨水管网密度达到4.0公里/平方公里,全区县城建成区雨水管网密度达到3.7公里/平方公里,较2015年分别增加27.3%和108%。南宁市、北海市、防城港市等10个城市建成区雨水管网密度超过5公里/平方公里,20个县城建成区雨水管网密度超过3.7公里/平方公里。全区排水管网密度在全国排名第11位,处于中上游水平。 4.排水防涝工作持续完善。目前全区各市、县均已开展城区内涝点排查工作,并针对城区内涝位置进行专项整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雨水管网系统运行效率偏低,建设标准不均衡,排涝能力较差。受经济水平制约,区内各市、县部分老旧雨水管网建设标准低,应急防灾能力薄弱,缺乏应对暴雨等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的能力。 2.重视程度不足,重建设轻维护,抗风险能力弱。城市管网工程建设长期存在“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维护”的现象。部分市、县管理部门对地下管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地下管线存在的各种问题重视不够,致使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与管理一直滞后于城市发展。各市、县部分街道下于上世纪50-80年代修建的老旧雨水管网管径小、破损较多,淤积严重,排水能力下降严重,运行状态不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城市排水要求。 3.雨污分流改造困难,合流管网管理不足。各市、县存在的合流管网多分布在旧城区及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困难。老城区范围内街道狭窄、人口密集,排水系统的改造涉及房屋、道路改造同步进行,实现雨污完全分流改造存在较大难度。合流管网不仅污染环境,且易导致汛期排水不畅,严重影响居民的出行和安全。由于管理不到位,附近居民不断擅自改建乱接,导致老城区合流排水管网系统存在管网过密、定位缺失、淤积漏损、管理不善等问题。 4.摸排不清,维护困难。雨水、合流管网现状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存在摸排不清的问题,导致无法正常检修维护。 四、地下燃气管网建设发展基本情况 (一)地下燃气管网建设成就 1.管道燃气普及率稳步提高。按照《广西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统计,全区设市城市和县城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由2015年的26.01%提升至2020年的45.11%。2020年,全区设市城市和县城管道燃气年用气量为174805.82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气年用气量为170178.83万立方米,人工煤气(仅柳州市市区)为4626.99万立方米,设市城市天然气年用气量为155579.42万立方米,县城天然气年用气量为14599.41万立方米。全区管道燃气用户数达到2868654户,用气人口约814万人。其中,设市城市用户数为2614024户,用气人口约728万人;县城用户数为254630户,用气人口约86万人。 2.燃气管网建设初见成效。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城镇人口燃气平均普及率达到98.15%,在全国排名第9位;城区管道燃气(含天然气和人工煤气)普及率为45.11%,其中设市城市为55.76%,县城为19.76%。全区已建成燃气管道总长度12170.25公里。其中设市城市已建成10271.18公里(含柳州市667.17公里人工煤气管道),县城已建成1899.07公里。由于广西管道燃气目前仍属于初期建设,因此燃气管网建设速度较快,2015-2020年间管道长度年均增长速度为18.38%,管网密度由2015年的2.71公里/平方公里增长至2020年的5.24公里/平方公里,年均增长率为14.15%,管道长度增长率和配建密度增长率均远超同期的道路长度增长率(年均11.09%)和路网密度增长率(年均7.12%),截至2020年底,燃气管道的建成区道路覆盖率已达62.68%。广西各地城市的管道燃气集中建设期约始于21世纪初期,除柳州市有少量人工煤气管道较老旧外,其余管道的使用时间均不超过20年,大部分于在10年以内建设,因此城市燃气管道及相关设施较新,压力充足,用户使用体验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管道燃气用户少,用气量低。以南宁市为例,南宁市是区内第一批推广管道燃气最早的城市之一,自2000年初开始,至今已有20余年,但管道燃气的普及率直到2018年才突破50%,2020年达到60%,其余城市的管道燃气普及率更低。我区大部分城市管道燃气用户发展滞后于城区管网建设,主要原因是管道燃气推广宣传不够,居民使用意愿不强及价格因素影响等。 2.县城管道燃气建设滞后。县城管道燃气专项规划的编制及管道建设滞后,目前仍有县城未使用管道燃气。主要原因:一是县城方面的管道燃气相关规划及设计工作滞后,二是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初期的投入不够。 3.管道燃气设施信息化程度低。城市管道燃气监视控制及数据采集系统(SCADA)的建设速度滞后于管网建设,目前广西仅南宁等少数大城市建设了初级的SCADA系统,存在系统采样点少、覆盖率低等问题,大部分城市的SCADA系统建设为空白。主要原因是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对管道燃气设施信息化的重视不够,投入不够。 4.地下燃气管道存在安全隐患。虽然广西绝大部分燃气管道是新建管道,管道老旧导致的安全问题并不明显,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导致地下燃气管网的安全间距不足;二是无序施工导致地下燃气管道遭遇破坏,造成燃气泄露,危及公共安全;三是燃气管道被地上建筑、设施违章占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四是管道燃气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或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网巡护人力不足,素质偏低,应急响应环节薄弱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五、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发展基本情况 (一)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成就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已建成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151公里,在全国排名第15位,西部排名第8位,处于中游水平。其中,南宁市已建成综合管廊总长度80公里;柳州市已建成综合管廊总长度25公里;其余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来宾市等市也建成一定规模的地下综合管廊,长度共计46公里。全区已建成地下综合管廊总量上较2019年增长29.38%;其中南宁市增长20.62%,柳州市增长33.6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地方难以满足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资金投入。地下综合管廊作为百年工程,投资较大,投资回收期长,短时间内难以收回成本,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不高,建设管廊主要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我区属于经济落后发展地区,大部分市县财政承受能力难以满足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需要。 2.受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管廊的建设既需综合考虑新城区建设、旧城区及棚户区改造、道路建设及改造等因素,又要考虑城市地下管线的客观实际需求问题。地下综合管廊在穿越旧城区时,易受旧城区改造征地拆迁问题等不可预见因素影响。 3.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尚未构成网络。部分在建或已建地下综合管廊由于单一性、短程性,尚未在一定范围内构成网络,综合效能较低。 4.入廊管线收费标准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仅有南宁市、柳州市出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入廊”收费标准,其他市均在制定相关标准。在没有明确入廊收费标准的情况下,管线产权单位与管廊管理单位在管线入廊收费上未建立有效的协商机制。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对管廊建设的规划指导、提高管线单位入廊积极性、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指导性和约束性不强。 5.综合性运营管理经验欠缺。地下综合管廊内管线多种多样,涵盖各类市政管线,涉及管廊公司的日常运营维护,还牵涉到各种管线产权单位的定期巡查,综合运营管理经验较为欠缺。 六、城市管线信息化系统建设基本情况 (一)城市管线信息化系统建设成就 1.管线普查工作进度加快。摸清和掌握城市地下管线的现状,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是抗震、防灾和排查事故的需要,是保证人民正常生产、生活和城市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区各市、县地下管线普查建档和信息化工作正在加快推进。其中,各设区市已基本完成管线普查工作。 2.城市管线信息化系统建设逐步开展。全区各市、县地下管线信息化工作正在展开。其中,部分城市已初步建立城市管线信息化系统平台。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管线资料管理薄弱,管线普查工作较滞后。由于城市变迁、纸质资料管理不当等历史原因,造成各市、县均不同程度出现地下管线数据缺失、不准确的情况,全区各市、县地下管线管理比较薄弱。目前,还有部分县城尚未完成地下管线普查,管线普查数据存在一定的误差。 2.城市管线信息更新不及时。城市地下管线的建设和改造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未及时将变化的信息进行补测和移交,各地尚未建立统一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平台,各权属单位的管线信息不能实现共建共享。 3.缺乏实时监测手段,突发状况应对能力不足。部分城市依然采用传统手段对地下管线进行监控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速度不均衡,县城管线信息化系统建设速度较慢。目前部分城市已建成的管线信息化系统不够完善,尚无法对城市市政地下管网的运行情况做到实时监控,缺乏突发状况应对能力,无法满足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 七、建设资金运营维护情况 (一)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目前,全区各市、县地下管线工程建设资金渠道多来源于融资、PPP、银行贷款、专项资金、政府财政资金等,投入逐年增长。2020年,全区供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285636万元,燃气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113572万元,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364073万元,排水管网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1071503万元(含污水处理厂),同比上一年分别增长了25.3%、45.3%、87%和130%。 设市城市供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194130万元,同比增长35.1%。燃气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84638万元,同比增长49.3%。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364073万元,同比增长88%。排水管网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897808万元,同比增长191%。 各县供水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91506万元,同比增长12.9%,燃气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28934万元,同比增长42.6%,排水管网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173694万元,同比增长12.5%。县城目前尚无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目前,市政基础建设项目多、任务重,各市、县建设市政地下管网的配套资金缺口大,建设、提升改造、维修养护及运行等方面的资金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部分城市市政地下管网项目投资主要依靠政府担保、财政支持,导致市本级财政压力较大。 八、监管及运营维护情况 (一)监管及运营维护现状 地下管网工程是城市功能的基本构成要素,地下管网的施工监管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形象和环境,直接影响着城市居民的生活。目前,全区各市、县已建立有效控制施工质量监管制度,通过各分项工程质量的层层把关,稳步提高地下管网工程的施工质量。 区内各市、县供水管网的运营维护主体主要为供水公司或水务公司,燃气管网的运营维护主体主要为燃气公司,雨污水管网及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维护主体为地方市政工程或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部分管线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运营维护管理企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缺乏科学规划,协调不足。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涉及供水、排水、燃气、地下综合管廊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分别归属不同的职能部门和权属单位。各行业管理部门和权属单位各自为政,缺乏相互协调,对共用设施的维护管理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2.管网监管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部分单位施工前无法查清管线信息,施工过程中采取的保护措施不足导致地下管线损坏,造成停水、停气、断电、通讯中断等事故,影响城市的正常运转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部分无单位管理和维修的管线,仍在运行使用,一些工业废弃管道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处置,可能引发安全问题。 3.管线建设缺乏统筹安排。由于地下管线的建设主体不同,同一路段的道路及其所有管线建设缺乏统筹安排,部分地下管线敷设滞后于道路建设,路面反复开挖现象屡见不鲜,不仅浪费建设资金,而且影响城市居民生活、城市交通及市容市貌。 4.地下综合管廊利用率低,造价偏高。全区近几年在市政道路规划建设中,同步建设的地下综合管廊越来越多,但由于建设成本高等多种原因,综合管廊的建设未能全面展开,尚未在一定范围内构成网络,纳入综合管廊的城市地下管线较少,地下综合管廊利用率低。 第四章 机遇与挑战 一、国家部署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十四五”时期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了“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要求,同时,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准确研判我国城市发展新形势,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十四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城市工作特别是市政地下管网建设管理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 城市市政地下管网是城市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实施国家重大战略的关键保障,对于防范安全风险,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全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迎来加快发展的有利契机,要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新时期城市发展新形势与新要求,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依托,坚持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统筹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规划、建设和管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各地转变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方式,更新现有低值低效的城市市政地下管网,促进全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的城市市政地下管网体系,为人民群众创造高品质的生活空间。 二、按照可持续发展与科技创新要求,在城市建设开发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以“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为主要目标,加快形成面向东盟更好服务“一带一路”的开放合作高地、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枢纽,基本建成生态文明强区和文化旅游强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可持续发展需求,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领域需要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地将扩大内需与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将补短板促转型与拉动有效投资,创造新兴消费领域相结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创新技术,结合地下综合体建设和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开发利用,加快建成与城市发展空间相适应,与地上空间开发相结合的复合型、现代化的城市市政地下管网体系,使之成为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倡导绿色宜居和低碳节能发展理念,建设具有广西特色的现代化宜居城市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发展的思路和任务,提出营造城市宜居环境要求。广西生态环境优美,全区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强调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建设具有广西特色的现代化宜居城市。建设宜居城市,是增进民生福祉、建设“美丽广西”的内在要求,是人民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热切期盼。紧紧抓住“宜居”这一鲜明特征,着力解决市民反映最强烈的民生、城市病等问题,以全面提升城市市政地下管网系统建设管理水平为基础,把城市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美好家园。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十四五”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要求,依托“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契机,以建设高质高效地下管网系统为目标,将绿色、低碳等理念贯穿地下管网建设及改造全过程,为城市绿色发展及节能降耗提供坚实的基础,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 第五章 规划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需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指导意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部署要求,把广西市政地下管网建设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并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加快补齐短板,优化地下空间布局,树立城市智慧管网系统思维,进一步强化综合管理,保障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运营安全,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系统规划、有序实施。充分认识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城市市政地下管网专项规划的科学指导,充分发挥管网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有序推进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建设,满足近期需求,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从近期覆盖区域及远期规划区域管网系统层面进行统筹,提高管控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的承载能力和辐射作用。 (二)补齐短板、安全运行。着眼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现状,因地制宜,重点加强对存在短板的区域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建设力度,保障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有效供给,优先加强涉及城市安全的地下管网设施建设,着重提高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提升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运营标准和监管水平,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健康有序运行。 (三)绿色智慧、提质增效。优化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网络结构,科学确定地下管网规模和布局,节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提高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质量和设施服务效率,形成规模合理、等级有序、联系密切、绿色智慧的城市市政地下管网网络。 (四)统筹协调、机制创新。做好城市市政地下管网系统与局部、建设与管理、需求与时序、投资与融资等相关方面的统筹协调工作,提高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运行效率和建设水平,促进地下管网体系的均衡发展。建立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项目库,发挥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地下管网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深化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的供给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公用事业服务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 三、主要目标 (一)总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面提升全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的服务质量及能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建立绿色、低碳、高效、安全、智慧的城市市政地下管网体系,地下管线运行综合协调管理模式和治理能力达到国内平均水平。 (二)分项目标 1.供水管网建设目标:充分保障基本民生需求,进一步扩大公共供水服务范围,到“十四五”期末,设市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管网漏损率降低至10%以下;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8.5%以上,管网漏损率降低至12%以下,基本保证全区设市城市及县城供水水压达标全覆盖,基本完成全区设市城市老旧城区不合格供水管道改造。推进分区计量管理及漏损管控,基本完成全区设市城市老旧小区入户水表改造。推行城市供水全过程信息化管控及在线监测地理信息系统,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用户龙头水安全保障水平。 2.污水管网建设目标:完善城市污水管道系统,加快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逐步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设施空白区,清污分离,城镇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到“十四五”期末,设市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区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5%以上。加快高效、低碳的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及改造,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营造天蓝水清、城绿地净的城市环境。 3.雨水管网建设目标:加强雨水管网建设,提升城市内涝防治能力,到“十四五”期末,基本消除全区各设市城市历年来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实现老城区雨水管网排水通畅,低洼地区防洪排涝能力大幅提升,避免新城区出现“城市看海”现象,在超出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条件下,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基本保证城市安全运行。合理构建雨水汇水分区和径流通道,完善城市雨水排水管道系统,城市抗风险水平显著提升。 4.燃气管网建设目标:加强燃气管网建设,提升天然气管网覆盖率,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扩大天然气的应用领域,发展天然气分布式冷热电联供用户、天然气车船用户及燃气中央空调用户;提升用气规模。至“十四五”期末,全区天然气用量达到60亿立方米;设市城市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达80%,县城管道燃气普及率达45%;加强城市管道燃气监视控制及数据采集系统(SCADA系统)建设,提升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障水平。 5.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目标:因地制宜建立并完善干线管廊、支线管廊和缆线管廊协调发展格局,主要街区地面景观明显改观,管线安全运营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提升。各市、县应以从自身发展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建设条件出发,合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布局、建设规模、建设类型及建设时序,稳步形成高度集约化、保障城市生命线的地下综合管廊体系。 6.管网信息化建设目标:到“十四五”期末,全面完成全区设市城市市政地下管线普查,初步建立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大数据库,大数据库更新速度与城市管网建设匹配,实现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交换、共建共享,提高城市市政地下管网的应急处置能力。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推动城市市政地下管网数字化、信息化发展,探索建立全面感知、可靠传输、智能处理、精准决策的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全产业链智能化平台及监管体系,推进城市市政地下管网信息化平台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相融合,助力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推动绿色智慧城市发展。 7.监查管理建设目标:到“十四五”期末,推进全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线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市政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及精细化管理机制,有效降低事故率;进一步完善城市市政地下管线运行管理状况评估体系及市政基础设施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完善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在全区范围内完成以上规划目标,充分利用城市市政地下管网通道空间,进一步推进建立高标准的六大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基础设施体系。 ●建立高效的供水管网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的污水管网绿色低碳体系; ●建立通畅的雨水管网易涝防治体系; ●建立安全稳定的燃气管网供应体系; ●建立高度集约的地下综合管廊体系; ●建立智能的地下管网信息化管控体系。 四、主要指标体系 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展主要是结合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当前建设现状、“十三五”期间广西的发展情况,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指标要求,以及各市、县市政地下管网的规划预测作为指标的主要支撑依据,合理制定规划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发展指标
注释: 1.公共供水普及率为公共市政供水普及人口与总用水人口之比。2015年全区设市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为97.5%,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为90.7%,至2020年分别提高至98.71%和98.40%,年均增长率分别为0.25%和1.64%。由于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日渐完善,增长速率放缓,同时由于城区建设面积的增长与供水设施建设存在时间差,按照预测并结合实际城市发展情况,设市城市和县城的公共供水普及率指标确定为99%和98.5%。 2.供水管网漏损率为供水管网漏损水量与供水总量之比。全区2020年公共漏损水量26875万立方米,全区平均漏损率为12.3%,设市城市供水管网的平均漏损率为12%,县城供水管网的平均漏损率为12.6%。2015年全区平均漏损率为13.5%,经过近年来对市政老旧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设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年均下降0.024%,县城供水管网漏损率年均下降0.014%。 3.黑臭水体消除指标主要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18〕76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2018〕104号)确定,要求城市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为向污水处理厂排水的城区人口与城区用水总人口之比,其中向污水处理厂排水的城区人口指污水处理厂收集的生活污染物总量与人均生活污染物排放量之比,人均日生活污染物排放量按45mgBOD/(L·d)计。当前广西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低,全区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超过100mg/L仅有11座,小于50mg/L的约占全区污水处理厂的54%,结合全区城市污水收集现状,根据预测确定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指标≥65%。 5.城区内涝点消除指标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2020年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建城函〔2020〕38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0〕121号)确定,基本消除全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现有内涝点。 6.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管道燃气用气人口÷(城区人口+城区暂住人口)〕×100%。根据广西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统计数据,2015年至2020年,广西设市城市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由35.59%提升至55.76%,年平均增长率为9.39%,县城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由8.57%提升至19.76%,年平均增长率为18.19%;据此测算,至2025年,广西设市城市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为87.34%,县城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为45.58%,结合《广西燃气发展规划》数据,预测至2025年,广西设市城市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为≥80%,县城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为≥45%。 7.已建管廊投入运营比率:指已投入运营的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与已建成的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总量之比。 8.城市市政地下管网普查建档率主要指城市市政地下管网普查建档城市数量与全区设市城市总数量之比,地下管网普查深度要求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 61-2017)执行。 第六章 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 一、供水管网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及重要措施 (一)主要任务 1.全面推进城市市政供水管网建设,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到“十四五”期末,新建及改造供水管网3400公里以上,推进分区计量管理及漏损管控,供水管网建设预计投资约99亿元,加强节水型城市建设,有序推进供水管网建设及改造,进一步提高供水普及率。 2.全面加强城区供水服务,推行城市供水分区计量管理及漏损管控,提升供水系统低碳节能水平。扩大二次供水范围,提升居民用水舒适度。通过新建、改造、优化供水管网,科学合理调度管网压力,降低供水能耗,合理布置管网在线监测点,提高水质检测能力等多种措施,确保各市、县供水及二次供水水压达标,保障供水水质安全。 3.加快对老旧管网和不合格二次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从保障稳定供应、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等角度,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消除管网安全隐患,提高水资源集约利用水平。重点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老旧供水管网,降低管网漏损率和事故发生率,提高城市用水效率。 4.加快入户水表改造工作。结合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国有企业“三供一业”供水分离改造,有计划地实施小区供水入户水表改造,逐步改造更新不符合要求的老旧管网和水表。 (二)重要措施及建设要求 1.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建设供水管网。新建管网与道路同步实施。新建供水管网项目要按高标准设计及建设。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与城市改造、道路改造、其他市政管线的建设协同实施。改造重点以主干管及末端支管改造为主,与相关市政建设相互结合。 2.城市供水管网规划应与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紧密结合,协调统一。新建或改建供水管网工程穿(跨)越既有公路、铁路,供水管道与各级公路、铁路相交叉且采用下穿方式时,应设置地下通道(涵)或套管,并应依法办理涉路、涉铁施工行政许可。针对新建地下供水管网涉及在建或尚未开工建设的公路、铁路项目,应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规划对地上、地下空间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尽量避免穿越公路、铁路,减少交叉跨越点,不可避免时应缩短交叉跨越长度,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减少公路、铁路重复开挖,避免管网多次建设。 3.采用新型管材、新型二次供水设备及新型施工技术。因地制宜选择新型管材及二次供水设备,优化管网的经济实用性及节能效果。推广使用球墨铸铁管等新型优质管材,保证安全供水,防止水质二次污染,满足城市供水需要。 4.应按照城市规划位置定位新管线,与旧管线位置保持一定距离。保证在新管敷设过程中旧管能正常通水,直至完工碰口。在老城区中,存在规划位置已被各类地下管线占满的状况,布置新管线不得不占据旧管线原有位置时,则必须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5.加强对陈旧老化的二次供水设施及供水管网改造更新,降低漏损率。重点改造管龄40-50年以上的管道、二次供水设施和小区管网。部分20-30年以上的居住小区,如管网结垢、污染严重,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应进行改造。管道的改造可采用更换、磨研刮管和涂料等多种修补方法。 二、污水管网绿色低碳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及重要措施 (一)主要任务 1.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加快完善高效、低碳的城市污水收集系统,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到“十四五”期末,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500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建设预计投资约210亿元,城镇污水收集效能得到显著提高。 2.将城市市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作为补短板中的重中之重,提高污水收集率,逐步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设施空白区。 3.到“十四五”期末,对年久失修、漏损严重、不合格的老旧污水管网、排水口、检查井进行维修改造,减少管道污泥淤积、超载等问题,以保证过流能力。修复破损管网,避免造成大量地下水等外来水进入而降低治污效能,以及污水渗漏导致管道周边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等情况发生。改造不合理截污方式,排查外水倒灌问题,确保收集的污水水质、水量稳定,清污分离,进一步提质增效。 4.加快排水管网错混接改造,到“十四五”期末,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5.做好城市污水收集设施运行、养护维修工作,保障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加强城市排水许可的技术审查和排水收集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制定排水收集设施应急突发事件抢修预案,规范和完善污水计量系统建设。 (二)重要措施及建设要求 1.污水管网建设应充分考虑排水现状与市政规划的协调统一,规划兼顾现状,现状服从规划。体现近期工程与远期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力求做到近期可行、远期合理。新建污水管网采取分流制系统,新建污水管网项目要按高标准设计及建设,污水管网收集能力与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相匹配。 2.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工程的建设以城市相关规划方案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污水管(渠)设施,提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利用率。必须合理规划建设服务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消除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网的连接建设,补上毛细血管。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加强管道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实施管网混接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实施清污分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开展系统化整治,全面提升现有污水设施效能。 3.根据城镇现状,结合当地的地质条件,强化对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合理设计污水管网及截污管道。污水管道布置力求符合地形变化趋势,顺坡排水,线路短捷,减少管道埋深和管道迂回往返,确保良好的水力条件,降低工程造价和使用维护费用。污水管网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严格做好闭水实验,防止检查井、接口渗漏等问题。 4.按照城市发展规划改造建设地下污水管网,旧城改造建设计划与规划衔接,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分期实施、逐步完善。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因地制宜,以管网的截流、输送污水效能为评价标准,采取预留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破损修补、管材更换、增设调蓄设施、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措施,对现有合流管网进行改造,降低合流管网溢流污染,提升管网建设质量,加快淘汰砖砌井,推行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优先采用球墨铸铁管管等优质管材。 5.新建或改建污水管网工程穿越既有公路、铁路,污水管道应设置地下通道(涵)或套管。应充分发挥地下排水管网规划对城市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减少公路、铁路重复开挖或管网多次建设。 6.管网维护、管理单位应定时对污水管网和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污水管网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检查内容应包括污水冒溢、井盖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违章排放、私自接管、雨污混接以及影响管道排水的工程施工等情况。管网与泵站维护必须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三、雨水管网易涝防治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及重要措施 (一)主要任务 1.全面推进雨水管网建设,完善城市雨水管道系统。到“十四五”期末,新建、改造雨水管网2200公里以上,雨水管网建设预计投资约136亿元。 2.到“十四五”期末,基本消除全部城市建成区历年来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加快提升城市防涝水平,完善并落实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全面升级改造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加快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全面排查、聚焦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测预警,因城施策、因地施策,分区域、按系统逐一制定内涝解决方案和工程实施方案,加强排水系统的通畅性。 3.雨水管网建设要与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相结合,总结“十三五”期间全区实施海绵建设的经验,强调大海绵理念,保留和恢复城市的调蓄空间。 4.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试点。 5.做好城市雨水收集管网运行、养护维修工作,保障管网完好和正常运行。加强城市雨水管网安全运行的管理。在汛期前应完成对维护、管理区域内的雨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全面检查、清疏和维修。 (二)重要措施及建设要求 1.新区建设坚持目标导向,确保新区建成后不再出现城市内涝问题。充分考虑现状与规划的协调统一,体现近期工程与远期规划相结合的原则,新建雨水管网力求做到近期可行、远期合理。统筹城市竖向设计和雨水排放通道建设,结合自然地形地貌,加强建筑、道路、绿地、水体等标高衔接,为雨水有组织排放创造条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内涝防治和排水管网建设标准要求,先地下后地上,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并与自然生态系统有效衔接。 2.雨水收集系统管网工程的建设以城市相关规划方案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雨水管(渠)设施。加强对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雨污分流改造。雨水管网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严格做好闭水实验,防止检查井、接口渗漏等问题。 3.做好排水防涝设施汛前检查和检修维护,清疏管道,检修泵站,防止“带病运行”,保证排水通畅。封闭空间和井下施工时,要做好检修维护人员的健康防护和安全防护,确保作业安全。 4.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老城区易涝积水成因,找出短板,将隐患点排查整治到位,对立交桥下、低洼地带、地铁等在建工程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在老城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中,有针对性地加强易涝区排水管网改造,特别是针对井盖丢失、积水路段漏电、下穿式通道积水等突出隐患,要全面排查、立查立改、不留死角。 5.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应与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紧密结合,协调统一。充分发挥地下排水管网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指导调控作用,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减少公路、铁路重复开挖。 四、燃气管网高效供应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及重要措施 (一)主要任务 1.全面推进城镇燃气管网及相关设施建设,至“十四五”期末,建设燃气管道约4000公里,燃气管网建设预计投资约31亿元。 2.至“十四五”期末,全区天然气用量达到60亿立方米。 3.进一步提高管道燃气普及率,至“十四五”期末,设市城市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80%,县城城区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45%。 4.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城市管道燃气监视控制及数据采集系统(SCADA)建设,实现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实时数据采集、设备控制、测量、参数调节以及各类信号报警等功能,使管道燃气系统运行更安全、更经济。 (二)重要措施及建设要求 1.燃气管道应尽量布置在人行道、慢车道或便于检修的道路绿化带下,减少施工和管理费用;管道布置原则上南北向道路敷设于道路东面人行道,东西向道路敷设于道路北面人行道;在一侧有用户的街道应靠近用户侧的人行道下埋设管道;大于60米的城市道路应考虑双侧敷设,如现状仅需单侧敷设,也应在对侧预留燃气管位。 2.管道敷设时应与道路、给水、供电等相关方做好协调,保证管线安全间距符合规范要求;埋地燃气管道沿线应连续敷设警示带,防止第三方施工误挖和被地上建筑、设施违章占压。 3.新建市政燃气干管的布置宜与专项规划相符,且应尽量与已建管道形成环形供气管网,保证供气连续性,提升管网抗风险能力。管道布置应首先考虑使用上的要求,尽量避免穿越铁路、河流、主要公路和其它较大障碍物,并尽量走捷径,以便缩短管线长度。 五、地下综合管廊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及重要措施 (一)主要任务 1.全区科学、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预计投资约50亿元。 2.建立并完善干线管廊、支线管廊和缆线管廊协调发展格局,主要街区地面景观改观,管线安全运营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稳步提升。 3.加强市场化运行管理,健全价格机制,各市制定相关入廊费和日常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强化绩效监督和考核,建立有效监督制度,定期进行监督考核,形成长效监督检查机制,有效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 (二)重要措施及建设要求 1.结合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在尊重地区管线建设历史与现状的基础上,兼顾各管线单位的利益,以及区域整体与局部、长期与近期的关系,与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工程管线专项规划、以及管线综合规划相衔接。 2.在城市用地空间布局中,其地区可根据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区域,优化方案。对于经济实力较强的地区可按需建设,但应在前期决策、规划设计及建设实施阶段进行详细论证。 3.做好入廊管线工作。根据管廊建设区域相关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广电、燃气等工程规划和新(改、扩建)建计划,以及轨道交通、人防建设等规划要求,科学确定入廊管线。充分考虑控制中心、变电所、投料口、通风口、人员出入口等配套设施规模、用地和建设标准,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做好地下综合管廊主体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满足现行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要求。 5.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加强对地下综合管廊的管理工作。管廊建设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多元投资,但管理单位要由政府授权进行运营管理,以便于进行各行业的协调工作,同时权、责、利明确,有利于保障地下综合管廊安全、高效运转。 6.明确入廊管线收费标准。管线入驻综合管廊,按规定向经营管理企业交纳使用费,制定地方性综合管廊管线技术规程,避免管线单位各自为政。 六、城市市政地下管网信息化管控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及重要措施 (一)主要任务 1.全面推进全区设市城市及县城管网普查工作,到“十四五”期末,全区各市、县要完成城区地下管线普查,普查的基础信息数据由自治区成立的信息平台统一集中管理。管网普查及地下管网信息化管控体系建设预计投资约13亿元。 2.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建设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大数据中心。充分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系统推进城市市政地下管网系统信息化建设。着力推动城市市政地下管网系统领域建设和综合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发展,建立城市市政地下管网系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评价体系,实现标准体系化,保障城市市政地下管网信息化建设规范有序和平稳发展。 3.加快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平台建设,优先在供水管网、燃气管网及地下综合管廊中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数字化和运营管理智能化。以业务全覆盖和过程全监管为要求,通过对城市市政地下管网信息数据的全面掌握,探索动态掌握及决策分析,加强对管网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对管网情况做到定期巡检,实现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实现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应急处置能力的提高。 (二)重要措施及建设要求 1.开展传统地下管网信息化建设,面向城市市政地下管网高质量发展需求,融合第五代移动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加快推进管网系统信息化改造建设,以平台为依托,整合提升管网系统信息化应用,建立跨层级的城市管网系统综合性管理数据资源库,实现业务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信息系统可考虑采用统建、分级应用的建设方式。 2.推动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工程领域的信息化改造,建立全面感知、可靠传输、智能处理、精准决策的城市管网系统智能化监管体系,加强智慧水务、燃气等专业领域的管理监测、养护系统、公众服务系统研发和应用示范,推进各行业规划、设计、施工、管养全生命过程的智慧支撑技术体系建设。 七、城市市政地下管网通道统筹及监管能力建设 (一)统筹地下管网通道建设 1.加强规划统筹。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统筹。积极配合地下空间资源调查与评估及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地下各类设施、管线布局,原则上不允许在中心城区规划新建生产经营性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其他地区新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得在穿越其他管线等地下设施时形成密闭空间,且距离应满足标准规范要求。各城市要依据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或修编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结合城市未来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军队管线建设需求,合理确定管线设施的空间位置、规模、走向等,包括驻军单位、中央直属企业在内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单位都要积极配合。将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各类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进行监督和管控。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加强与地下空间、道路交通、人防建设、地铁建设等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并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下管线建设规划的基本依据。 2.严格规划管理。严格实施城市地下管线规划管理。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依据经批准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地下管线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建设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严格执行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核实制度,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类违反规划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依法严肃处理。 3.统筹工程建设。统筹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合理安排地下管线和道路的建设时序。各城市在制定道路年度建设计划时,应提前告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管线单位,根据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制定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与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同步实施。统筹安排各专业管线工程建设,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留管线位置。要建立施工掘路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杜绝“马路拉链”现象。具备条件的城市可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应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满足管线单位的使用和运营维护要求。 4.提高建设水平。严格规范地下管线工程建设行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建设项目应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监理、竣工测量以及档案移交等制度。要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施工作业安全。对违规建设施工造成管线破坏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竣工测量,实行雨水、污水管道的内窥检测,及时将测量成果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并对测量数据和测量图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监管建设能力建设 1.加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各市、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2.提升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及运营效率,以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平台为抓手,加强事前预警、事中妥处和事后监管,形成全周期闭合管理,提升城市建设业务综合管理与城市治理水平。 3.严格落实参建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作业安全。 4.鼓励有利于缩短工期、减少开挖量、降低环境影响、提高管网安全的新技术和新材料在地下管网建设维护中的应用。 5.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实际需求和投资能力,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时序、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并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避免反复,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按规定优先安排财政资金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6.积极推广采用多种模式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地方采用分片区整体打包的方式,由专业化建设运营商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要将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地方年度建设计划和投资计划,及早确定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维护管理单位,完善项目相关配套设施,保障项目运营维护经费,确保项目后期运营、维护工作正常开展。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及时解决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7.各地各部门要将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第七章 资金需求及保障 一、工程资金需求 为推进城市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供水管网、燃气管网、地下综合管廊等地下管网项目建设,加快完善全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基础设施,提升城市运行安全和保障能力,地下管网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3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7.8亿/年。 二、资金来源保障 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资金筹措按照“市场主体,政府引导,分级负责,社会融资”的原则,依法依规、多元化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主要通过以下渠道筹措: 自治区财政补助。自治区财政统筹各部门现有中央、自治区资金,支持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 市、县级政府筹资。由市、县级政府落实自身项目的地方部分资金,根据市、县自身财力情况安排。 市场化方式和社会融资。市场化项目由项目业主通过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 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对于有收益且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地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通过政府专项债券解决建设资金。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实际需求和投资能力,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时序、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按规定优先安排财政资金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推广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地方采用分片区整体打包的方式,由专业化建设运营商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要将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地方年度建设计划和投资计划,保障项目运营维护经费,确保项目后期运营、维护工作正常开展。 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对接,最大限度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同时,要加强与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有关低成本、中长期专项贷款投向项目建设。 第八章 政策支持及保障措施 为加快促进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项目早开工、快建设、见成效,不断提高基础设施支撑引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需大力给予地下管网建设项目相关政策支持及相应的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持 (一)行政审批支持政策 1.简化项目立项手续。列入国务院及国家相关部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相关规划(含实施方案、行动计划等)的审批类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项目,视为已立项,不用再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手续,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 2.建立项目审批(核准)“绿色通道”。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项目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全区各级审批(核准)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即到即受理。 3.探索推行容缺办理。对列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的重特大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项目,按常规办理流程无法满足建设进度要求的,探索推行容缺办理。 4.全面推行项目备案承诺制。对符合标准的企业投资备案类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项目,除法律法规有规定外,开工前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实行承诺制(环境影响评价在特定产业园区内试行承诺制)。 (二)投融资支持政策 1.优先列入年度投资计划。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项目申报纳入国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对符合财政性资金投向的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项目,优先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治区本级预算内相关专项投资年度计划。 2.优先安排财政性资金。自治区有关部门在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安排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项目。鼓励结合政府专项债券、企业债券等融资方式,科学安排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项目建设资金。 3.支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优先向金融机构推介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项目,鼓励采取银团贷款、联合授信等方式支持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项目建设。积极吸引境内外资金参与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项目建设。鼓励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项目建设。 (三)节能环保支持政策 1.按规定加快办理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项目节能审查,能耗指标优先安排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项目。 2.各设区市在分配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时,要优先保障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项目的建设需求。通过本辖区区域调配仍无法满足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项目建设需求的,在按时完成年度减排计划任务、确保新增排放量控制在自治区要求范围内以及当地环境质量尚能满足项目建设需求的前提下,可向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配,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核准。 3.对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且不排放污染物的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项目,不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在已开展环境影响区域评估、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完善的园区内,符合产业定位及分区布局的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项目,可共享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成果,简化环评内容,缩短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间。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对全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的督促指导;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促进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加大对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促进项目实施;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负责指导城市市政地下管网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对全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行政审批工作。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等负责研究金融支持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自治区国资委负责协调在桂央企、自治区直属企业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城市市政地下管网普查、规划、投资和建设工作。各市、县人民政府是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地下管网建设。各市、县要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统筹推进本地区地下管网项目实施。 (二)完善资金投入和创新运作模式。完善地下管网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加大对地下管线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城市市政地下管网系统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区别相关建设项目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属性,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和服务。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地下管网系统各类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积极鼓励跨地区、跨部门的合作,建立统一的市场,培育和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的相关企业,健全以特许经营为核心的市场准入制度,提高产业集中度。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地下管网建设项目的应用,鼓励按照“厂网一体”模式运作,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建立地下管网运行调度系统。 (三)加强技术支撑。完善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城市市政地下管网智能化信息化关键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加快制定相关技术的标准评价体系和方法。围绕提高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水平的需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应用实施关键技术、设备研发和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新型城市市政地下管网系统建设理论技术创新,积极推广适用技术,加大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建立市政公用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市政公用企业集聚,培育市政公用企业新增长点。加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系统规划、建设、投资运营等方面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及新基建等领域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四)加强宣传引导。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搭建多层次多方位的信息渠道,大力宣传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全面客观报道相关信息,形成有利于推进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设施建设工作的舆论氛围。通过制作公益广告片、宣传册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 (五)建立普查建档和评估制度。以城市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加快普查现有城市市政地下管网现状,摸清底数、排查风险、找准短板,建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网系统信息化、账册化管理。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实施常态化的管网系统监测评估制度,定期体检评估,总结建设质量和运行效率,精确查找问题。针对城市管网系统建设规划指标体系,结合社会满意度调查开展体检评估工作,深入查找弱项与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提升措施,纳入管网系统建设规划及实施计划,形成预警、监测、评估、反馈的工作机制。 (六)加强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实际需求和投资能力,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时序、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并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避免反复,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按规定优先安排财政资金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积极推广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鼓励地方采用分片区整体打包的方式,由专业化建设运营商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将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地方年度建设计划和投资计划,完善项目相关配套设施,保障项目运营维护经费,确保项目后期运营、维护工作正常开展。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跟踪指导,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加大行业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全区城市市政地下管网运行的监控、调度系统。建立科学、全面、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和标准。
附表 广西城市市政地下管网建设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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