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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区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09-13 17:11:42
| 浏览:2534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大亚湾区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YWFW111022013 二、项目名称:大亚湾区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868.45万元(含设备安装、监理费、管理费)。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大亚湾区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或省(市)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节能项目服务资质,同时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备案,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银行授信额度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社会融资能力在人民币3亿元以上,专业技术雄厚,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能力; 4、投标人使用的路灯产品必须通过广东省LED标杆体系认证(提供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个,且联合体主体方须为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节能服务公司),联合体另一方为LED灯具的生产厂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主体方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得单独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进行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上述“五、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受权人身份证、投标企业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近一个月)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0日10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10月10日9:30-10:00,逾期不予以受理)。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0月10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16号小区文华路江北办事处综合楼6楼。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文件下载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1日 来源:http://www.zgszjs.com/news/bencandy.php?fid=32&id=8920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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