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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平原路(建设路北—310国道)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06-07 17:16:17
| 浏览:1519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1、招标条件
商丘市平原路(建设路北—310国道)道路改造工程已经有关单位批准,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商丘市平原路(建设路北—310国道)道路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商财采代[2013]018号 2.3建设地点:商丘市平原路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道路长1461米,规划红线54米,大修快车道,雨水管网清淤,井盖更换) 2.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施工与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全部内容施工部分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7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贰级(包含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需具有2010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执业资格,具有近3年内监理过类似工程1000万元以上的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1第一标段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及2010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商丘市城市管理局质检站开具的“无质量问题证明书”(以上证件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 第二标段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3年内监理过类似工程1000万元以上的业绩; 4.2开标时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3报名时第一标段要求被委托人必为建造师本人,第二标段必为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4外省企业需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等。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7日至2013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神火大道与北海路交叉口南300米路西)报名。 5.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5.3 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图纸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370-2708811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237061777 8、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 商丘市人民检察院:0370-2581291 商丘市政府采购办:0370-2697156 2013年6月7日 来源:http://www.zgszjs.com/news/bencandy.php?fid=32&id=7746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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