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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等县上映乡桃永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05-27 17:07:33
| 浏览:1450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招标人的委托,拟对天等县上映乡桃永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工程名称:天等县上映乡桃永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GS(5)2013026G 本项目划分为A、B二个标段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4招标范围:土地平整、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农田防护工程和村庄整治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2.5 计划工期:365天,从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叁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叁级)以上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和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 必须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用登记条件的参建单位[入选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文件或桂国土资办【2011】108号文件的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施工单位部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 4.1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5月27日~2013年5月3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附楼一楼)。 4.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后不退。4.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如下复印件壹份(注: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查: ⑴介绍信原件;⑵法人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⑷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⑸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⑹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复印件;⑺税务登记证正副复印件;⑻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安全员、材料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2011年至2013年的社保缴费复印件;(10)天等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18日下午15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http://www.gxdlr.gov.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等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天等县天等镇天桃路076号 联系人:农 工 电 话:0771-3521023 传 真:0771-352124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 系 人:黄 工 联系电话:0771-2807659 传真:0771-2807659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日期:2013年5月27日 来源:http://www.zgszjs.com/news/bencandy.php?fid=32&id=7563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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