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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沥林镇人民政府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05-22 17:21:17
| 浏览:1322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沥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沥林镇人民政府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XZFCG201305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沥林镇人民政府垃圾转运站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6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5月22日起至2013年05月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3: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2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近1年或以上社保缴交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理所需资料如下(具体以检察院要求为准):①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原件;② 营业执照复印件;③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④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能充分证明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要求提供)。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份即可,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6月14日下午3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23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06月14日下午2时30分~3时00分,逾期不予受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06月14日下午3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23号)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SPAN>下载: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70023 传真:(0752)2670933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23号 邮编:516008 开户行:市建行南湖支行 帐号:4400 1718 9110 5300 1296 采购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沥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2)3861758 传真:(0752)3861838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区沥林镇惠樟公路镇府大院 邮编:516035 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05月22日 来源:http://www.zgszjs.com/news/bencandy.php?fid=32&id=7501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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