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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中山路(城北大道-北环路)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05-21 16:50:23 | 浏览:1340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中山路北延段(城北大道-北环路)污水管道工程施工项目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贵港市中山路北延段(城北大道-北环路)污水管道工程施工
(2)规 模:投资额约390万元。
(3)建设地点:中山路北延段(城北大道-北环路)。
(4)招标范围:污水管道工程等。
(5)要求工期:100日历天。定额工期120日历天。
(6)要求质量: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贵港市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1日起至2013年5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有效材料到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西侧)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叁份)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叁份);(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7)广西区外企业须交验广西区建设厅的区外来桂建筑企业登记备案资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公告要求的顺序装订并提供叁份,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原件出示核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图纸费另计。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不提供电子版本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14日上午9时00分整,地点为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广场西侧B栋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除在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布栏及其网络上发布外,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zbw/index.jsp)、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gp.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www.ggzfcg.gov.cn)、广西招标网(www.guangxibid.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 贵港市地址:贵港市新区二路世纪花园B栋B9号
邮编: 537100 邮编: 537100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人:廖小姐
电话:0775-4295057电话:0775-4568578
传真:0775-4295102传真:0775-4568566
2013年5月21日2013年5月21日
来源:http://www.zgszjs.com/news/bencandy.php?fid=32&id=7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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