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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镇平县郭庄回族乡土地整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04-08 17:16:32 | 浏览:1237次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作者: ]

镇平县郭庄回族乡人民政府2012年度镇平县郭庄回族乡土地整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2年度镇平县郭庄回族乡土地整理建设项目已经南阳市财政局(宛财预[2012]236号)文件和镇平县财政局(镇财采购[2013]GK011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平县郭庄回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已经确立,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2年度镇平县郭庄回族乡土地整理建设项目位于镇平县郭庄回族乡白杨葩村、熊庄村和孙楼村3个行政村范围内;建设规模:74.03 公顷,规划设计新增耕地2.90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土地翻耕)、农田水利工程(开挖路边沟、修建机井、喷灌工程、高压输电线的架设、低压地埋线埋设、修建过路涵和进地涵等工程)、道路工程(修建田间次道和生产路)和其他工程(种植农田防护林和修建项目标识牌);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报名企业近三年(2010年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且信誉良好。
4.截止投标报名时未被省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
5.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的和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6.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
2、报名地点及方法: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投标报名,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不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先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妥善保管票据,开标后换取招标代理机构票据),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缴纳账号:1714024029200027752(河南省镇平县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联系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电子版。
邮箱地址:zpggzyjsgc@126.com
若有其他疑问,请及时与项目联系人进行沟通。
本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王新洋:15670254115
李拓:18625600060
办公室电话:0377-65963380
镇平县郭庄回族乡人民政府:
贺先生:13525108599
五.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开标时提供):
所有投标人需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安全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地企业外省进豫或外市进宛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并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以上资质证明等手续、文件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建造师若有在建工程,中标无效。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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