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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公路管理局养护处工程机械设备采购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03-15 15:51:36 | 浏览:1259次 | 来源: | 作者: ]
2013年呼伦贝尔市公路管理局养护处工程机械设备
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受呼伦贝尔市公路管理局养护处委托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公路管理局养护工程处工程机械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NHZFCG201304
三、采购人:呼伦贝尔市公路管理局养护工程处
四、采购代理机构: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招标内容:工程机械设备
整包投标 (最高限价:248万元)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可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元(含500 万元);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报名人身份证;
4、委托代表投标时法人代表授权书,经销企业的产品授权书或代理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
7、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第3、4项开标时需提供资质原件。如未提供原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注:以上条件解释权为采购单位。
 
7、采购公告及成交结果公告时间:采购公告时间20日,中标结果公告时间7个工作日。
 
七、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4月3日。
参与投标:通过资格预审后递交投标保证金即可参与投标。招标文件可与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索取或在呼伦贝尔财政信息网(www.hlbecz.gov.cn)在线服务“政府采购”栏目中查询。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10%设备款;设备交付安装调试正常使用后付60%设备款;使用一年后付20设备款%;第二年再付10%设备款。
九、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必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中心指定帐户,汇款单名称必须与投标企业的名称相符(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我中心只按汇款单上的企业名称以银行电汇方式退款,当地投标供应商我中心以转帐支票的方式退还,我中心不以现金的方式退还保证金),以其它方式汇款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户 名: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060703010902490378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河东支行
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 4月3日17时30分。
十一、投标商签到时间:2013年4月8日8:30—17:30分。
投标文件于2013年4月 8日830分公开招标开标会时与开标一览表一并递交。
未到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签到者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开标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8时30分。
十三、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大厅。
十四、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30号(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办公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利民
联系电话:0470-837543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标前鄂晓玲、敖伊兰
标后李春林、李兰波
联系电话:0470-8217848
传 真:0470-8252909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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