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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路局工程处多功能道路检测车采购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03-08 14:57:04 | 浏览:1208次 | 来源: | 作者: ]

      福建省泉州市公路局工程处(采购人)委托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泉州市公路局工程处多功能道路检测车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JL201302009

  2、投标人的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叁佰玖拾伍万元整(3,950,000.00元),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日起,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或邮寄)《招标文件》,或上网下载(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 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30元。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3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13年3月2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泉州市西环路248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五楼)。

  7、投标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西环路248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五楼)。

  8、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庄先生 0595-28158631

  9、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cz.fjzfcg.gov.cn/或http://zfcg.fjqz.gov.cn/或http://www.ccgp.gov.cn/new/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西环路248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五楼(霞客酒店左边)。

  E-mail: qzjlzbdl@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512188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郭、小林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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