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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石龙区公路管理局S329南石线与石龙区明德路平面交叉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01-25 14:51:29 | 浏览:1252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S329南石线与石龙区明德路平面交叉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PSG2012-0347
   1、招标条件: S329南石线与石龙区明德路平面交叉改造工程已经立项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石龙区公路管理局的委托,代理本次施工招标工作,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本工程全长约为170米,主要内容为C35水泥混凝土路面、路缘石、人行道铺砖、绿化、路灯、信号灯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石龙区。
   标段划分:该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无任何重大事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注: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工资关系;③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
4、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 1 月 25 日至2013年 1 月 31 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3)、报名须提供资料:有意向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注册地县、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等。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符合资格要求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孙晓东 联系电话:1393757318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7楼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系电话:0375-3890368
                        
                        2013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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