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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路灯维修材料采购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3年1-3月路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2013年1-3月路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950071.60元(人民币玖拾伍万零柒拾壹元陆角) 四、采购信息: 4.1、采购内容:路灯维修材料采购。 4.2、数量:一批。 五、合格投标人: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提供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注: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3、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指定的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六、公示期:本采购公示五个工作日(2013年1月18日至2013年1月24日) 七、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7.1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1月18日至2013年1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早上9时00分至12时00分,中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售后不退。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 7.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2月7日14时30分 至2013年2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清远市人民二路23号卓越大厦二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2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人民二路23号卓越大厦二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
十二、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2.1 采购人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763-3311500 1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小姐、何先生 电 话:0763-3217888、3216188 传 真:0763-3783695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23号卓越大厦二楼 十三、投标保证金信息 13.1、投标人须于2013年2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9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3.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13.2.1、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北江支行 13.2.2、户 名: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13.2.3、账 号:1160 0851 6010 0007 96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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