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恩施市路灯节能改造智能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ESCG ( Z ) -[2012]F09 号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1 、项目概况:改造范围为城区路灯、亮化设施专用变压器 95 台,公变搭火受电点 35 处;恩施市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小街小巷路灯 6557 盏,不包含已安装的 LED 路灯(详见招标文件)。
2 、本项目为节能减排项目,对于申请到的国家专项补贴资金政府占 50% ,服务商占 50% 。节能返还年限为 10 年,能源合同期内按比例将节约的电费返还给服务商。
3 、 政府采用 “ 零投入 ” 模式,先由服务商负责对本项目中心控制室的建设、监控整套设备及路灯节能整套设备投入、更换、安装及维护,资金由服务商全额承担并承担其技术和财务风险,同时服务商在服务期间内承担服务项目所带来的一切安全责任。
二、合格投标申请人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3 、营业执照应具有合法的合同能源管理或节能服务经营业务范围;
4 、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含 1000 万元),须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节能服务公司备案有效名单内;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诚信度。
6 、有足够的技术人员和组织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将所有设备送到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 2013 年 1 月 4 日至 2013 年 1 月 9 日每天上午 8 : 30 时 — 12 : 00 时 , 下午 2 : 30 时 — 5 : 30 时 ( 节假日除外 ) 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 ) 一套,到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 0718-8248815
地址:恩施市大桥路 62 号(市建设局与市民政局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