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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公安局采暖空调设备采购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3-01-05 14:49:32 | 浏览:1062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宁陵县公安局采暖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2)245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控制价 参数 交验期
1 空调大1.5P 13  
 
200000元
 
技术要求详见第三部分技术规格要求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 空调大1P 9
3 空调大2P 9
4 空调3P 6
  空调5P 2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3年1月5日—2013年1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30—18: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月31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3年1月31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九、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十、注意事项:
1、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中小企业,不受注册资金等规模条件的限制。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生产厂家授权书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经销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现场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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