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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垃圾填埋场挖掘机、装载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2-10 11:37:09
| 浏览:1358次 | 来源:中国市政建设网 | 作者: ]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宜昌市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昌市夷陵区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拟对夷陵区分乡镇垃圾填埋场挖掘机、装载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YLJY(2012)H041号。
2、项目名称:夷陵区分乡镇垃圾填埋场挖掘机、装载机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数量:
第一标段:挖掘机1台;
第二标段:装载机1台。
4、资格资料及要求:
(1)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纪检、监察、反贪、财政和工商等有关部门对投标企业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采购单位举证未按时满足供货要求的记录,举证材料须加盖相关单位行政公章)。
(2)供应商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前,供应商需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http://www.ylzfcg.com)选择会员类别(货物类)后,填写注册单位相关信息,到宜昌市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审核办理注册手续参加网上投标:(1)生产或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联系人介绍信和第二代身份证、供应商承诺书(按中心发放的格式或在中心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栏下载并填写完整);(5)夷陵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证明书(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务公开栏下载,开通建行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均可)。
(3)资格资料:开标前须提供以下资格资料:
1、生产(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投标人所投产品挖掘机、装载机制造商或者区域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
3、2012年6—11月任一月份的纳税凭证原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按月、按季、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二个月中任一个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个人缴费发票或收据原件,由单位统一缴纳不能划分到人的,应同时提供注册地社保机构证明其个人缴费的证明原件,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及最近缴费明细。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方式:2012年12月6日—2012年12月27日,供应商用密匙登录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投标供应商按网上提示在网上银行交纳。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在该项目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7日15时。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12月27日15时,地点:宜昌市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9、货款支付方式:所有货物运输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并经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即支付合同总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有效期为1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7日内无息付清全部余款。
10、信息发布媒体:中国夷陵门户网、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夷陵区电视台(由采购人发布)、场内公告栏,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11、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在投标截止期7天前(2012年12月20日)均通过网上“答疑提问”栏提出。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宜昌市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在投标截止期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事项,将通过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lzfcg.com) “文件答疑”予以回复。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宜昌市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名称:宜昌市夷陵区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苗大春,联系电话:13872624189
采购机构名称:宜昌市夷陵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平湖大道19号
联系人:张学东
联系电话:0717-7820264
供应商登记注册联系电话:0717-782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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