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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高新区市政管理处采购道路交通信号灯购置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高新区市政管理处所需道路交通信号灯购置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开财招标采购〔2012〕16号 二、招标项目:道路交通信号灯购置及安装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1月2日--2012年11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投标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安阳市人民大道36号,二层办公、四层投标开标评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1日上午9:00 六、开标地点: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厅(安阳市人民大道36号四层) 七、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资料: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7、GB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联网信号机公安部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8、经公安部检测的有效的人行横道信号灯、倒计时器、交通信号灯(必须是箭头灯)及标志牌检测的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九、《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十、项目负责人:陶文雯 联系电话: 0372-2283982、2283981、2283983 网址: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安阳招标采购网 http://www.ayzbcg.com 十一、本次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招标采购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书面投诉。 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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