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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养护设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1-01 16:51:02 | 浏览:1846次 | 来源: | 作者: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养护设备二次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201092A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武信    电话:0317-793485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标书制作人:薛海峰  联系电话:0311-87908671   传真:0311-87908679
项目联系人:王聪      联系电话:0311-87908672    传真:0311-87908679
综合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传真:0311-87908679
采购内容:高空作业车,1辆。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办公
交货地点:用户所在地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办理资格确认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87801790。
资质要求:
1、投标方的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所投设备的代理经销证明原件或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需提供),否则为无效投标。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元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免费领取。
投标时间:2012年11月22日上午8:30至9:00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2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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