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机械设备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201079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宣大管理处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海涛 电话:13582988059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传真0311-87908679
招标文件制作人: 薛海峰 电话 0311-87908671
开标负责人:张永利 电话 0311-87908672
综合部(标书发售) 电话 0311-87908680
信息部(供应商资格确认)电话 0311-87801790 |
采购内容:A包:道路养护车,数量一台;B包:灌缝机,数量二台;C包:贝雷片,数量一套。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所在地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 |
投标资格:
A包:1、投标方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投标方为设备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应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所投设备的代理经销证明原件或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需提供),否则为无效投标。
3、所投标设备必须通过国家发改委车型公告,能够免缴车辆购置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B包:1、投标方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投标方为设备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应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所投设备的代理经销证明原件或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需提供),否则为无效投标。
C包:1、投标方的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所投设备的代理经销证明原件或生产厂家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时不需提供),否则为无效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11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319房间)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部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A包1000元,B、C包每包7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
投标时间:2012年11月20日8:30至9:00 |
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0日9:00 |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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