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压缩站及部分公厕除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CY2012FG09011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压缩站及部分公厕除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CY2012FG0901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响应文件。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10月30日至2012年11月5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2、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局垃圾压缩站及部分公厕除臭服务项目 3、项目服务内容及数量:共34个垃圾压缩站及部分公厕除臭服务 4、最高限价(人民币):164.3万元。 5、服务期限:共25个月,即自2012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6、项目类别:服务类 7、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8、投标保证金:壹万陆仟肆佰元整(¥16,400.00元) 9、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10、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是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0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开标室)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43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875420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0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2226317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697665 E-mail: gzcyzb888@163.com 网址:http://www.gzcyzb.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7443900182800007830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相关新闻
评论
|
![]() ![]() 热门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