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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A、C标)重新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0-26 13:41:39
| 浏览: 1264次 | 来源: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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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宾阳县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已由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水利局及南宁市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及市、县(区)财政配套计划的通知》(南发改投资[2012]105号)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宾阳县水利局,招标人为宾阳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在2012年10月9日开标,因评标过程中,A、C标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单位不足三家,需重新招标。该项目A、C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南宁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南水招标备案【2012】59号,现对该项目的A、C标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宾阳县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
项目编号:XYZB12-103
工程建设地点:宾阳县境内。
招标内容及分标情况:
A标:宾阳县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VC-U给水管采购,本次采购规模约232万元,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C标:宾阳县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100级塑料管材采购, 本次采购规模约698万元,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如投两(或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资质,并符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的生产厂家;
3.2 1年内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未因违约或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2年11月05日~2012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周六、周日休息)。发售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南宁市江北大道20号,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标(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发售条件: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联系卡中注明的联系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并凭以下真实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涉及本项目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投标联系卡及1年内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未因违约或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声明书,前往购买(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2年11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在在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江北大道20号,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二楼)公开开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宾阳县水利局
地 址:宾阳县芦圩镇枫江街240号
邮 编:530400
联系人:农站长
电 话:0771-8253320
传 真:0771-825922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北大道20号
邮 编:530022
联系人:方桂凤
电 话:0771-5673326转610
传 真:0771-5673316
E-mail:xinyong0628@163.com
网 址:www.gxxyzx.com
招标人:宾阳县水利局(盖章)
201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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