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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政府关于七里营镇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0-22 15:01:00 | 浏览:1560次 | 来源: | 作者: ]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新乡县七里营镇龙泉李台社区道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编号:新县交代【2012】59号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三、工期:35 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五、项目内容: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新乡县七里营镇境内,道路全长5018.31米,路面宽3米(具体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外省企业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
    7、投标人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2年10月22日至2012年10月26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受理室
八、报名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须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经理姓名、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九、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2年11月14日上午9时
    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一、采购人: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苗女士   0373-5600223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女士   15713738261
十三、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0373-3053023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31
十四、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与本项目有关信息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县七里营镇人民政府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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