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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10-09 13:33:10 | 浏览:1824次 | 来源: | 作者: ]

林州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资金加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林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基本情况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林州市污水处理厂院内,建设规模为3.0 万吨/日,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处理工艺,出水标准为一级A,新铺设污水管道35.9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
2.2 招标编号:LCGG2012-140
2.3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包含施工招标、设备招标的技术性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阶段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及甲方的要求确定服务时间,施工过程中每星期驻现场不少于1天);
2.4设计周期: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合格营业执照;
3.2 投标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排水)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为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3.4 2009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5 外省进豫企业,请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投标报名,办理办法请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查询详情;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投标人报名时须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到现场报名: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类似工程业绩合同、投标人进豫施工登记备案证书(本项仅限外省进豫企业提供)、报名期间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以上所列证件均须提交复印件一份,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4.2其他:投标人应自行支付参与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2年10月9日至2012年10月15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在林州市城乡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一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林州红旗渠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359811062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蔡先生
电 话:0371—63723180 6360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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