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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乡毛百市道路扩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灵乡毛百市道路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JS-DYJS-2012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乡毛百市道路扩建工程 已由 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 冶发改发【2011】1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冶市灵乡镇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大冶市灵乡镇内;
投资金额:约2200万元;
建设规模:长度16.02Km;计价土石方130008 m3;排水防护9102 m3;加铺水泥混凝土路面106671 m3;中桥一座、长度43米,宽9米,涵洞23道。(详见施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6个月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已完成类似规模工程的业绩(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书或验收证明为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在中标公示期间,由交监局对中标人进行查询,一旦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4大冶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2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
3.5报名时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作为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本工程付款方式:本工程资金来源为灵乡政府配套资金,不预付工程款,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移交后开始付款,并按每年支付20%五年内付清,最终结算以大冶市审计局最终审计为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0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6日至2012年9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日除外),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6室(大棋西路2号)报名,逾期不受理。
4.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拟派项目经理)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⑤资质证书⑥安全生产许可证7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是有效的原件及1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押金 2000 元,由业主收取(退还时不计利息)。
4.3凡满足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的,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接受《诚实守信承诺书》相关条款处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标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为2012 年9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1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须经企业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并出具公证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黄石招标与采购网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冶市灵乡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大冶市灵乡镇 地 址: 新冶大道钢花新村3栋1-1号
联 系 人: 柯书记 制 作 人: 武海滨
电 话: 15072036808 电 话: 13886479650
2012 年 9 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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