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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虞城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虞财采购[2012]04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豫发改投资[2012]791号文和虞财采购[2012] 0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虞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虞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虞城县乔集乡、杜集镇、李老家乡、营盘乡、大侯乡、贾寨镇、杨集镇。 2.2规 模: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7.5567万人,学校师生1.5万人的饮水问题。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虞城县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 2.5本工程共划分为 11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水源井工程; 第二标段:自动化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第三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均为PE材质); 第四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均为PE材质); 第五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均为PE材质); 第六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均为PE材质); 第七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均为PE材质); 第八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均为PE材质); 第九标段:管材及管件采购(均为PE材质); 第十标段:土建工程及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第十一标段: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施工资质、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同类工程施工或供货业绩: 3.2、资质要求: 第1标段:应具备凿井壹级资质; 第2标段:企业应具有相应的材料、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厂家; 第3、4、5、6、7、8、9标段:企业产品须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取得安全饮水许可证,且具有生产制造以上同类产品经验,业绩良好,售后服务体系完善;企业注册资金在8000万元以上(含8000万元); 第10标段: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11标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有良好的同类业绩和信誉,总监具有同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3.3、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设备和人员技术能力; 3.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个 标段投标(即一个投标人只能投 1个 标段)。 3.7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水利企业信用备案之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投标。 3.8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报名时要求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职工,并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或社保证明。 3.9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应到省建设厅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10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民航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企业壹号702房间)持相关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所需材料: 第一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代码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第二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代码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第三、四、五、六、七、八、九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代码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以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第十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代码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第十一标段: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代码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备注: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副本。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水利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虞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虞城县胜利路东段 邮政编码:476300 联 系 人: 武先生 电 话:13700700028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民航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企业壹号702房间 邮政编码:450008 联 系 人:化梦梦 电 话:15981953667 2012年8月27日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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