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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涧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08-24 16:31:08 | 浏览:1525次 | 来源: | 作者: ]
 招标编号:洛采代【2012】13号厂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洛发改投资【2011】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加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洛阳市涧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洛阳市涧西污水处理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涧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设备、材料采购
2、项目地点:洛阳市涧西污水处理厂原址
3、经费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企业自筹
4、项目规模:采用A2/O(现有改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工艺,对洛阳市涧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日处理污水20万立方米),升级改造后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升级为一级A标。
5、招标范围:加药间加药系统;纤维转盘滤池;液下泵、推流器等;闸门;沉砂系统;生物池微孔曝气器系统;污泥浓缩系统;高效沉淀系统;生物池填料;电气系统;自动控制及安防设备;氯消毒系统;起重设备;电缆。   
具体型号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交货地点:洛阳市涧西污水处理厂指定地址
8、洛阳市财政局“洛采代【2012】13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以上;必须通过ISO9001系列认证;
2、必须是现在正在从事该产品生产的企业,具有5年以上设备制造经验,具有对所投标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
3、投标人在2009年以来具有同类项目、设备的业绩(规模≥10万吨/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按照《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洛检发【2010】2号)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情况进行查询,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依照法律规定和管理职权作出相应处理。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业绩。以上材料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24日-  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8号洛阳日报报业集团9楼
四、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网站发改委网页”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郜先生0379-63277359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  付先生  13598168201
    
                                       二〇一二年 八 月 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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