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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项目的采购公告--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08-13 10:52:51 | 浏览:2274次 | 来源: | 作者: ]
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路灯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梅山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采购路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BNB-20122133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参照样式:

品目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技术要求

参照样式

双挑路灯

321盏

10米2×250W高压钠灯

详见参考图纸

高杆灯

43盏

14米4×400W高压钠灯

详见参考图纸

单挑路灯

123盏

10米1×250W高压钠灯

详见参考图纸

双挑路灯(1)

118盏

10米2×250W高压钠灯

详见参考图纸

双挑路灯(2)

127盏

10米2×250W高压钠灯

详见参考图纸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委托为本次采购的产品承担设计等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厂家;

2.     投标人需在2009年至今拥有路灯销售合同2份,每份合同销售金额50万元及以上;

3.     投标人在宁波地区设立服务机构,便于在买方需要时安排售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宁波市区内固定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复印件、及工商登记证明,以上均须扫描文件)。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2810日至 2012827日,上午: 09:00-11:00 ;下午 14:00-16:30

2、发售地点:鄞州区天童南 666 中基大厦19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品目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品目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6000元。投标人应于2012年8月30日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现金等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银行账号:310101220000054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2年8月31日13: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8月31日13: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军、蒋海佳  ;

 联系电话:0574-88090336   传真:0574-87423685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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