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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转运站工程设备采购---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署委托,为金山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转运站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山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转运站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设备采购品目为: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拉臂式自装卸垃圾转运车、侧上料设备 项目编号:L816134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除具备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唯一指定代理商不受此注册资金限制,但应由制造商出具唯一指定代理商授权书); 2.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唯一指定的代理商 3. 制造厂商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实力、优良的管理体系、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关协调、组织能力 4. 制造厂商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制造厂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制造厂商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制造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7.制造厂商在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 8.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可先报名再按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前完成登记手续 9.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制造厂商的资格声明 5. 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6. 制造厂商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 制造厂商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8. 制造厂商近三个月税款(国税或地税)缴纳记录 三、报名时间 1.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8月16日下午 16: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并现场提交验证资料,8月10日至8月16日 9:00~17:00接受电话咨询。 2. 报名地点:本市长宁区番禹路222弄51号 沪港建设咨询。 四、出售标书时间 1. 发售时间:2012年8月16日下午 16:00~17:00(北京时间)。 2. 发售地点:本市长宁区番禹路222弄51号 沪港建设咨询。 3. 标书售价:1000元人民币/每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开标 1. 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9月6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本市金山区石化地区学府路11号南楼4楼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6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 兹定于2012年9月6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在本市金山区石化地区学府路11号南楼4楼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敬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方式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番禹路222弄51号 联系人:刘韬、蔡志翔 电 话:(021)62835936、13611613159、18918923717 传 真:(021)62835300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韬;电话: 62835936)询问或质疑。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0日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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