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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道路及路灯工程招标--梨树河大桥、连阳路南段(军分区)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08-07 13:51:55 | 浏览:1580次 | 来源:吉林建设项目招标网 | 作者: ]
招标项目编号:LYHJZB2012?—040JS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资模式:BT模式(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梨树河大桥连阳路南段分区)道路及路灯工程(BT)项目 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发改投资字【2012】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BT的模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梨树河大桥长160m,宽32m,面积5120㎡;连阳路南段分区)面积约为3473㎡;路灯工程(车管所亮化工程及六条市政道路亮化工程);
2.2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梨树河大桥、连阳路南段分区)道路工程
              第二标段:路灯工程
2.3 招标范围:投(融)资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项目资金来源:中标人100%投(融)资;
2.5 投资预算约为:第一标段 4846.450万元;第二标段 909.1085万元;
2.6 工程建设地点为  辽源市市区内  
2.7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2 9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 11 15 日,工期67 日历天。
2.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市政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第二标段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项目经理或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 各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到辽源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投标备案手续,将备案合格通知单报送招标办备案(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8 13 日至2012 8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30 分至11 30 分,下午13 30 分至16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业务室(辽河大路209号)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800 元,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 元,未中标单位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且图纸保持完好)。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9 3 13 30 分,地点为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辽河大路20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第一标段20 万元,第二标段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源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长寿街177号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韩彦超                     
电  话:             13904374991                   
招标代理机构: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15号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李大巍                    
电  话:             0437-3116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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