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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喀则地区太阳能路灯招标
[ 编辑:admin | 时间:2012-08-06 10:33:29
| 浏览:2467次 | 来源:道路照明网 | 作者: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以藏安组办[2012]1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5310盏太阳能路灯的采购、安装及维护等。 2.2标段划分:五个标段,为保证按时供货和产品质量,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按中取标段次序顺序中标);一标段:江孜县、拉孜县、聂拉木县、定结县等四县,共计61个实施村,采购太阳能路灯数量为1098盏;二标段:日喀则市、仲巴县、康马县、萨嘎县等四县,共计51个实施村,采购太阳能路灯数量为918盏;三标段:南木林县、谢通门县、吉隆县、仁布县等四县,共计63个实施村,采购太阳能路灯数量为1134盏;四标段:定日县、萨迦县、岗巴县等三县,共计58个实施村,采购太阳能路灯数量为1044盏;五标段:昂仁县、亚东县、白朗县等三县,共计62个实施村,采购太阳能路灯数量为1116盏;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已落实. 2.4交货及完成安装日期:2012年10月31之前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生产及安装能力的厂家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厂家授权代理书),注册资金在2000万以上;3.3参加投标的如为经销代理商,提供200万以上银行资金证明,应同时提供厂家授权代理书和代理产品厂家具备生产和安装能力的相关证明;3.4非西藏地区注册的供应商或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在藏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3.5投标人需提供所投太阳能路灯四个主部件(蓄电池、光源、控制器、太阳能电池板)的质量检测证明(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6近三年有同类销售安装业绩,并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日至2012年8月10日,每日上午10:00-12:00,下午3: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社保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有关报名资料原件,以备查看。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4.3、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6、经销代理商提供200万银行资金证明. 4.7、近三年同类销售安装业绩证明. 4.8、非本地供应商提供在藏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4.9、提供所投太阳能路灯四个主部件(蓄电池、光源、控制器、太阳能电池板)的质量检测证明(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23日上午9:3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奇. 联系电话:010-88129499传真:010-58684307. 移动手机:13661387406. 电子邮箱:songqi662@163.com. 邮编:100073.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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